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想逼我离职怎么办?

作者:佛山律师 时间:2023-09-17 联系电话: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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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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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话,申请劳动仲裁维权